为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形成人人践行雷锋精神、人人争当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文明鄂尔多斯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根据《关于在市直基层党组织中组建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要求,鄂尔多斯市妇联党支部决定成立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是各级党组织中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通知》的要求,以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保障机制为目标,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跨越发展、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党员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内容
(一)组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市妇联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要求市妇联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同时吸纳市妇联的维权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讲师团党员,重点开展文明礼仪、安全教育、文明交通、科技普及、文体传播、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网络文明传播、植绿互绿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设立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窗口。市妇联争取到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将妇联服务妇女儿童职能前移,市妇联党支部随之在大厅设立市妇联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窗口,为妇女儿童提供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和谐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市妇联在“和谐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注重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以家庭和谐和社区的平安建设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重点,开展各项活动,把“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等活动与开展“和谐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
(四)开展“深入基层、牵手万家”志愿服务。结合“三到服务”和“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社会组织开展义务宣讲、志愿服务、帮扶困难户等,以实际行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五)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以“大手拉小手、爱心齐步走”为主题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对孩子们进行学习辅导、亲情陪护、心理关怀、生活救助等多方面的帮助。
(六)结合植树造林活动,开展党员学雷锋植绿互绿志愿服务活动。
三、组织保证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党员学雷锋服务队由市妇联党支部统一领导并定期向市妇联党组汇报工作情况。安排党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负责党员志愿服务队的活动组织、工作协调、等级考核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二要完善考评机制。要将党员学雷锋志愿活动作为市妇联工作重点来抓,把党员参与志愿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发展党员、评优评先和民主评议等相关工作中。
三要营造舆论氛围。市妇联各部室各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参与志愿服务。
四、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组成人员
市妇联成立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由市妇联党员、市妇联聘请的维权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讲师团成员组成:
队 长:娜仁花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队长:何东霞 市妇联纪检组长、党支部书记
周喜燕 市妇联主席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培青 市妇联主席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市妇联全体党员干部
市妇联维权志愿服务队成员
市妇联巾帼志愿讲师团成员
鄂尔多斯市妇联党支部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