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联关于招募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5 15:09
来源:市妇联组宣部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口增多,留守流动儿童逐渐成为一个特殊的儿童群体。为了让这些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鄂尔多斯市妇联决定开展以“大手拉小手、爱心齐步走”为主题的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拟在全市招募有爱心、有责任、有能力的志愿者,用“爱心代理妈妈(爸爸)”和“知心姐姐(哥哥)”的大手拉起留守流动儿童的小手,开展学业帮扶、生活关爱等方式的帮助和支持,促进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健康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全市需要帮扶和救助的留守流动、孤残贫困儿童。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一)具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二)有正常的经济来源。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一定的家庭教育经验。
(四)“爱心代理妈妈(爸爸)”、“知心姐姐(哥哥)”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家长可以个人参与,也可以和自己的孩子共同参与,担当“爱心代理妈妈(爸爸)”和小小志愿者。
三、关爱形式
报名成为“爱心代理妈妈(爸爸)”和小小志愿者、“知心姐姐(哥哥)”,与单个或多个留守流动儿童结对,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开展帮扶活动,让受助儿童感受亲情、友情,在结对帮扶中实现互助,达到共同进步。
四、志愿者报名办法
登陆鄂尔多斯文明网、鄂尔多斯在线、鄂尔多斯妇女网打开《关于招募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志愿者的通知》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到当地旗区妇联登记备案,根据自身居住、工作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旗区妇联提供的扶助对象。
附:《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鄂尔多斯市妇联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