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女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妇联关于空巢高龄女性现状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2-06-04 11:56 来源:权益部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进步,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改变,加速了工作变动的频繁以及人口的流动,家庭结构也正在由“大家庭结构”向“小家庭结构”转变。随着独生子女逐渐进入中年,他们的父母进入老年,“空巢”家庭将越来越多,空巢高龄女性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根据上级妇联城乡空巢高龄妇性现状调研方案,鄂尔多斯市妇联系统开展了空巢高龄女性调研,对于空巢高龄女性的生活、健康、心理、医疗、养老服务、情感需求、权益保障等现状进行摸底调查。

   一、   基本情况

 据统计,鄂尔多斯全市9个旗区,58个乡镇(苏木)、741

个嘎查(村)、174个社区,全市总人口194万(其中外来流入人口44万);全市80多万妇女,其中城镇、农村空巢高龄女性为14152人。

    城镇空巢高龄女性总2232人,其中65-701086人,71-80791人,81-90327人,91岁以上28人;城镇空巢高龄女性享受低保660人,享有退休工资的577人,靠子女抚养的1411人,参加医保的1927人,老年活动日间照料室11所,文体活动室212所,为空巢高龄老人服务的志愿者1497人。

    农村空巢高龄女性总11920人,其中65-705917人,71-804377人,81-901440人,91岁以上186人;农村空巢高龄女性享受低保2379人,靠子女抚养的7059人,参加社会养老院10319人,参加新农合10886人,老年人活动场所1497个,依托敬老院养老的158人,为空巢老人服务的志愿者1153人。

     二、当前空巢高龄女性生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空巢老人贫困者居多。目前空巢老人面临生活的困难主要在农村地区,这一大部分老人无固定收入,有的依靠过去少有的一点积蓄,有的靠力所能及的养殖和种粮填补拮据的贫困生活,有的靠政府救济,有的靠儿女供养,有的靠移民搬迁费。对于低龄老人来说,影响不是太大,因为老年人身体状况不一样,有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大多还能参加生产劳动,不存在生活照料问题;身体条件一般或有病残的,但对于高龄老人看病不是拖,就是无钱医治,生活更加贫困,日常生活照料确实成为大问题。

    (二)空巢老人带孙子。农村老人尤为突出占60%,儿女外出打工,长期不回家,只给一点生活费,把小孩留给老人带养,无疑增加老人的生活负担,也让老人操心。

    (三)空巢老人缺乏温暖。“空巢”普遍存在孤独感,很少与社会交往,被社会边缘化,再加上子女的分居,子女减少了对老人的日常陪护和亲切关怀。回家探望的频率低,时间短,使老人无法享受大家庭的天伦之乐。同时,由于老人与他人交往能力逐渐削弱,活动范围和交往范围缩小,心里话没处叙说,有时间没处打发,因此产生了孤独感,甚至有的出现了悲观情绪、抑郁症。家庭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医疗压力等加重了老人的心理负担。因此对高龄,孤独,体弱多病的“空巢”老人来说,“空巢”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对他们构成了直接威胁。

    (四)劳务负担问题。除去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外,空巢老人劳务负担比较重。因为子女外出务工,不能常回家,老人要耕种农田,自己做家务,有的还要帮助儿女照顾下一代,生活的担子要重一些。在农村,70岁以下的老年人只要身体无大病,大都参加生产劳动,并且成为农村生产劳动的主要劳动力。

    (五)生活孤独情感空虚。空巢老人都存在生活方式单调的问题。农村空巢老人则因居住分散,农村没有供老人休闲娱乐的固定场所一天到晚,下地劳动,基本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他们最怕的是孤独,空虚感是他们常有的情绪,他们生活在“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状态下,孤独地出去,孤独地回来。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老人有孤独、压抑、有事无人诉说之感。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子女外出打工,平时也很少打电话回家关心问候老人,有的子女甚至一年一次的问候电话也没有,他们带给老人的慰藉远远达不到老人所需要的精神支撑。相反,由于老人们大都理解子女们外出打工的艰辛,因此还时时背着为子女的牵挂和担心的思想包袱。常年劳累,情感孤独再加上思念亲人等复杂的情感因素,对老年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他们加速进入老年痴呆的行列,大部分老年人存在心情抑郁、惆怅孤寂、行为退缩现象。

   三、调查结果分析

 从家庭状况看,60%的老人是有子女,20%的老人没有子女或子

女已去世。60%左右老人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但子女工作较忙,没有时间照顾老人。40%左右的老人不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主要是怕给子女添麻烦、子女不愿意或想再婚的老人。

   从文化程度看,多数老年人是文盲或半文盲,极少数是小学文化,在农村生活的老人平时不看书不看报,有选择性地看电视节目,以传统乡村休闲娱乐节目为主,如:二人台、扭秧歌等娱乐项目。在城镇生活的老人大约有45%喜欢参加社区、居委会举办的各种健身和文体活动,大约55%的老人喜欢闲聊家长里短,基本不参加健身和文娱活动。

   从经济状况看,在农村生活的老人大约40%以上的老年人是自己耕作,60%是子女帮助耕种或转包;在70岁以上抽样人群中,只有少数身体好的自己耕种,绝大多数由子女耕种或转包。子女外出务工的确带来了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但是单靠外出打工子女给父母的支持还不能给予父母充足的经济支撑。

    从健康状况看,6570岁等调查的三个年龄段,大部分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存在问题,70%老人患运动系统病症、心脑血管疾病、气管炎、肺部疾病(其中一至二种较多),25%老人患眼疾,有听力障碍,5%老人患其他神经疾病。多数老人普遍担心的问题是没钱治病。

在医疗保障方面:随着政府出台的老年人优惠政策,老年人大部分加入了农村(城镇)新型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22%的老人享受低保政策。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就医仍存在着很大的困难(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种类不同),少数特困老年人和五保户,生活水平偏低条件较差,农村地区敬老院数量少、条件差,受社会风气和经济状况的制约,大多数老年人不想入住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特困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政府的低保金生活。

    四、空巢高龄女性增多的原因

    随着鄂尔多斯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入新的一个阶段,外出务工人员也逐年增多,65岁以上的女性老人和老伴的年龄结构差大多在6-10岁左右,出现了新型家庭类型—空巢老人家庭。一是条件的改善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的快速增长、科技的长足发展、医疗条件的普遍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改善,使人类在身体健康方面取得新的成果,人口寿命大大延长;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出现较低生育率,也是导致空巢老人出现的原因之一。二是社会竞争加剧造成子女外出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有很大一部分人选择出国留学、外出经商、打工,造成老年人留守家中,无人照顾。这样,就导致了空巢家庭的出现,虽然大部分年轻人有赡养老人的意愿,但为了获得更好的教育与就业机会,不得不外出学习和就业。三是老年人和子女存在代沟造成空巢。子女成家后与老人分开居住,有的距离老人比较近的空闲时可以照顾老人,有的距离远的,基本上处于一年见1面的“隔绝”状态。有的空巢老人认为,子女工作繁忙,跟他们住在一起会影响子女工作和生活,他们认为自己还有能力照顾自己,足以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

   五、改善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的几点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完善保障机制。一是要继续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要进一步拓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对无生活来源,长期患病,久治不愈,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符合定期救助或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政府部门要及时把他们纳入救助对象,给予定期救助或享受低保待遇,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要适当提高政府补助的比例,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制定并完善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养老保险措施,促进农村家庭孝心养老向制度养老的转变。

    (二)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发展居家养老模式。

    尽管多数空巢老人独居在家非常寂寞,但仍都希望住在家里,而不想选择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家庭养老仍然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的养老方式。因此,一是要从以德治家入手,从家庭细胞开始,积极营造以家庭养老、敬老为荣的良好风尚,弘扬敬老爱老亲老的传统美德。要加强“尊老爱幼、孝敬老人”传统美德的宣传和教育,督促儿女们细心周到地照顾老人,对不孝敬老人的子女,社会舆论要予以谴责,子女所在单位和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二是要进一步推行协议养老制度,对子女不及时与父母签订协议书,或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的,村(居)老年协会要及时督促和帮助落实,必要时可以帮助老人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为空巢老人养老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宣传、广电、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加大对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孝敬老人的行为曝光力度,让全社会都来谴责这种不孝行为,引以为戒。三是要积极探索以家庭为核心,以村居、社区为依托,从城市向农村辐射,为居住在家的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养老模式。

   (三)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空巢老人反映较多的仍然是维权问题。无论是来自社会的歧视、欺侮老年人的违法行为,还是来自子女相互推诿、拒不赡养老人的失德忘本,均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老人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把《老年法》等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落到实处,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存在问题、所需所求,做好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抓住侵权的典型案例,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尊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尊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强化子女的敬老养老意识,教育和要求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责任与义务。建议通过多种宣传工具,开展评选敬老养老好儿女、好媳妇、模范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助老的法律法规和先进事迹,使人们认识到尊老敬老助老是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从道义和制度上规范人们的尊老敬老助老行为,使老人心情舒畅,精神愉快,颐养天年。

   (五)抓好“回引工程”,鼓励外出打工青年回归创业。

    农村大量青壮年农民工外流,虽然使农村经济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也辛苦了留守的空巢老人。调查中不少空巢老人反映,子女按时寄的钱多数花在了孙辈的生活费、学费和零用钱上面,但老人的经济收入并未因子女外出打工而有明显改善。同时,由于空巢老人年老体弱,又长期从事劳动强度大的农活,他们大多都身患疾病,医药费由子女分摊,仍难以摆脱“小病拖,大病扛”问题。这不仅要引起外出农民工的重视,更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外出农民工的回乡创业,不仅有利于乡村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更主要的是让农村老年人过上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

    (六)建立社会关爱机制,发展老年服务事业。

    开展志愿者爱心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村(社区)民代表、党员代表,针对空巢老人积极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实行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家访并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每周一次帮助,每月一次心理疏导,积极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使他们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发挥老年人互助作用。大多数老年人在进入晚年后,最怕精神孤独、寂寞,怕成为社会和家庭的“累赘”,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多为他们参加社会活动创造条件。通过社区建立老年人互助小组,提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从而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优势互补;对身患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的空巢老人要开展入户服务。

   (七)逐步加大对农村老龄事业的投入。

    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兴办文化站或老年活动室,以便老人们有一个消遣娱乐的场所,老人们可以阅览自己所需的知识,闲暇时玩玩扑克、下下象棋、健健身,乐在其中,使空巢老人们的生活不再单调、乏味。

    空巢老人现象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一种社会问题。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特别是近年来,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龄人口的持续增多,使得这一问题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空巢高龄女性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这次调查研究了解了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发现了空巢老人生活的困扰和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空巢老人能够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能够将尊老爱老的美德传承下去。

 

 

 

 

                   鄂尔多斯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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