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第三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的通知》(内妇办发〔2021〕26号)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经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等9家单位为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白英兰等10名同志为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会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0477-8589618
地 址:市公安局南区北楼223室
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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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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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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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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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尔多斯市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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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鄂尔多斯市救助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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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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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康巴什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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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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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娜荷芽·未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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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共准格尔旗委政法委员会 |
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按照姓名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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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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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英兰 |
鄂托克前旗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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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米斯 |
鄂托克前旗司法局敖勒召其司法所副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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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眉瑾 |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工会主席、职工权益保障科科长、妇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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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苏丽红 |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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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 岢 |
内蒙古大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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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杨婷 |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娜荷芽·未检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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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杨燕 |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监察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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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娜仁花 |
鄂尔多斯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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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敖特根苏都 |
图克镇人民政府基层党的建设办主任、梅林庙社区党支部书记、梅林庙社区联合党委书记、兼职图克镇妇联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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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蔺彩娟 |
东胜区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维权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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